2011/11/17

死後還有數位生活嗎?

‧BBC知識 2011/11/17 
 若你不想被標示,就得到每張照片逐一移除標示,並告訴朋友以後別再標示你。 


【作者/查馬瑞(JV Chamary);譯者/王怡文】

私生活
能否防止有我在內的照片出現在網路上?


臉書使用者都很熟悉在「個人檔案」頁面看到這樣的警告:有人在照片上標示了他們的名字。臉書的設定無法讓你自動避免被標示,因此若你不想被標示,就得到每張照片逐一移除標示,並告訴朋友以後別再標示你。

你到臉書這類網站註冊時就已接受網站的服務條款,讓他們有權發表你張貼上線的東西,而非由他人張貼的東西(未滿十八歲無法簽署這類條款)。要強迫網站真的去移除照片,照片裡的活動必須真的涉及隱私。「如果那是你做愛的照片,就真的是侵犯隱私以及不當使用你的隱私資訊。」維多利亞.麥克伊韋迪律師說,「你可以告那個網站和張貼者,要求賠償至照片移除日之前的所有損失。記住,你的權利只有在你能行使時才有用。」

「歐 洲 人 權 公 約」(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)第八條規定了「尊重私人及家庭生活之權利」,內容包括性生活、宗教信仰及政治理念,加上敏感資料如健康與財務狀況等。麥克伊韋迪說:「這在法律上是備受爭議的領域,因為它是全新的。」她補充說,如果第八條嚴格執行,「很多報社明天可能都要關門了。」


我應該有多少朋友?

有些人在臉書上有數百位朋友,但《一個人需要多少朋友》(HowMany Friends Does One Person Need )作者、演化人類學家羅賓.鄧巴(Robin Dunbar)教授表示,你只應該有大約一百五十位。

鄧巴所指的一百五十人,是熟悉到足以建立「互惠關係」的人,擁有長久交情的友誼。「你凌晨三點身在香港機場的酒吧,也不會覺得去找他們會不好意思,因為他們知道你在他們社交圈裡的地位。你可以閒聊且不必自我介紹。」

為什麼是一百五十?鄧巴說:「這要回溯到靈長類在社交演化上的限制條件,亦即限制當時群體大小的因素。」鄧巴比較靈長類各族群,發現自然社交群體的大小和大腦新皮質區域大小有關,將此發現用外插法套到人類時,就會算出一百五十人。鄧巴檢查實際的關係,例如人們寄耶誕卡的名單,也發現了同樣的數字。

鄧巴說,我們無法應付超過一百五十個好友,因為大腦必須記住每段關係的細節,而腦力有限。除非時時保持聯絡,經常強化這些神經及社交的連結,否則這些連結就會弱化。鄧巴說:「最後你們就會分道揚鑣。」


死後還有數位生活嗎?

從相片到電子郵件,我們儲存在線上的個人資料越來越多。萬一你死了,這一切會怎樣?「很難搞清楚,」雪菲爾大學(University of Sheffield)的網際網路法律教授莉莉安.艾德華茲(Lilian Edwards)說:「要看你和社交網站或電子郵件網站簽的合約內容。」關於使用者去世後如何處理他們的資料,不同服務的合約條款各有不同,並沒有統一作法,因此不妨預作準備。

臉書可能是對此最敏感的網站。持有死亡證明的親人可以填寫一份表單,內含處理該失效帳號的選項,包括「刪除」在內。有些親友將逝世者的個人檔案設為「紀念」,臉書會移除聯絡資訊和最新動態,只讓在世的朋友找到紀念頁面和張貼留言。

雅虎(Yahoo!)認為,即使人過世了,線上活動也是個人機密,因此不讓他人讀取死者的私人資訊,因為死者或許想保密。二○○五年,一位美國海軍軍人的家屬還得將雅虎告上法院,才能讀取他的電子郵件(到最後,他們把死者的訊息複製到光碟,但並未提供密碼)。

對於eBay賣家之類做線上交易的人,密碼之類的身後數位資產特別重要,因為合夥人可能因為無法存取虛擬銀行內的錢,導致無法完成交易,而傷害到公司的商譽。

【完整內容請見《BBC知識國際中文版》第三期(2011年11月號)。版權所有,轉載請註明出處。】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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