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黃莞皓、王問鼎/三峽報導】 2011.11.15 02:32 am
新北市三峽區羅姓單親媽媽,對女兒管教嚴厲,三年來女兒只要犯錯就會被罰跪、半蹲整晚,沒東西吃,鄰居經常聽到女孩整晚哭泣,相當不忍,上個月社會局人員到學校把被害人帶走安置,學校與街坊鄰居總算鬆一口氣。
羅姓母親的鄰居表示,羅婦多年前和丈夫離婚後沉迷於宗教,常在家裡辦法會,雖然十分虔誠,卻長期虐待女兒;才國小五年級的女兒,只要不小心犯錯,就會被母親罰跪整晚、甚至半蹲到手腳發軟,並且不給飯吃。
鄰居說,經常在半夜聽到小女孩哭泣,前後長達三年,小女孩甚至聽到媽媽兩字就害怕,有時還不敢回家。
期間里長、鄰居對羅婦好言相勸,希望她可以適當管教小孩,卻被羅婦嫌「管太多」,小女孩的外婆看不下去,曾把外孫女帶走,但馬上被羅婦強行帶回,還告訴自己的媽媽「不要搶走我女兒」,社會局接獲通報後,多次到羅婦住處試圖探訪,卻都被羅婦拒於門外。
社會局表示,小女孩在母親長期的精神虐待下,個性變得膽小、內向,只要提到媽媽就會全身發抖,學校輔導許久都沒有改善,羅婦不配合的態度,讓社會局決定強制安置小女孩,上個月到女孩就讀的學校把她帶走,小女孩才得以脫離被虐待的生活。
社會局說,女童目前安置在寄養家庭,已正常上學,適應良好。因無外傷,目前只能依家暴法,評估是否要讓母親上親子課程。
父虐死兒 判9年定讞妻離去
【聯合報╱記者王文玲/台北報導】 2011.11.15 02:32 am
廿五歲無業男子謝平中無心照顧兒子,去年八月,他九個多月大的兒子摔下床大聲哭叫,吵他午睡,他竟以針狀物品刺兒子大腿,造成廿八處傷口,又毆打兒子頭部,兒子因而癱瘓死亡;最高法院昨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謝有期徒刑九年確定。
謝一度否認虐子,還企圖嫁禍給父親,檢察官因而求處廿年重刑。一審判謝十二年,二審考量謝事發後迅速將兒子送醫,尚未泯滅人性,改判九年,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。謝與太太已於今年四月離婚。
謝平中與太太婚後住花蓮,謝無工作,家中經濟靠太太外出賣玉石支撐,兒子白天由謝照顧,但謝沉迷電腦遊戲,平日都在房間邊喝酒邊玩電腦,兒子如果哭鬧,他會用打兒子頭部,因此,謝的太太上班前後都會檢查兒子有無受傷。
去年八月廿五日下午四時,喜歡在床上跳來跳去的謝童不慎跌落床下,午睡中的謝被兒子哭聲吵醒,十分不悅,以針狀物品刺兒子的右大腿外側,且打兒子的頭。一個多小時後,謝童呈現四肢癱瘓情形,謝立即通知救護車送醫,但延至九月廿三日近午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。
警方調查時,謝推說兒子的傷可能是父親用玻璃刺的;但法院調查發現謝的父親疼愛孫子,案發時外出上班,推翻謝的託詞;此外,謝童被刺傷口集中成群,形狀大小一致,和玻璃意外打破刺到的傷口不一樣,謝所述不實;謝父也氣的要告兒子虐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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