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12/06

味千「走味」 恐罰95萬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林茂仁/綜合報導】 2011.11.21 03:12 am

 
上海市工商局近日以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,向味千發出處罰聽證告知書,如果味千不提出聽證等要求,最快將於下周下達處罰決定書,屆時味千或將面臨人民幣20萬元(約新台幣95.2萬元)的行政處罰。

新華網報導,上海市工商局黃浦分局16日向味千發出處罰聽證告知書,味千違反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」第9條第1款規定,構成「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,對商品制作成分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」行為,並根據規定,責令味千停止違法行為,消除影響,做出行政處罰20萬元。

味千(中國)控股公司在港交所公告稱,願意接受及執行該決定及整改意見,並表示該公司一向注重食品安全,並致力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。

先前味千拉麵曾被媒體爆料,其宣傳豬骨熬製的湯底湯料並非現場熬製。味千隨後在官方網站上表示,湯底湯料是用濃縮液勾兌而成,但非粉劑勾兌,且承認鈣質含量計算方式錯誤。

此事已造成味千拉麵形象大受影響,業績出現大幅下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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